济宁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实施细则公布
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本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管理,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,根据国务院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、住建部《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》等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本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管理,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,根据国务院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、住建部《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》等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本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管理,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,根据国务院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、住建部《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》等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